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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雀解析互联网监管再加码商品召经营者须担责

  

  • 发布日期:
  • 2021/1/22 16:48:36
  • 内 容:
  • 随着线上的消费占比不断的加大,近年来,我国的相关监管部门在不断的加大对线上消费品的抽检力度,市场监管总局也会不定期地进行抽检结果的通报。然而根据江雀搜集的数据发现,在食品安全方面,淘 宝、天 猫、每日优鲜、JD各大平台均有因第三方商家商品抽检不合格而被监管部门点名的情况存在。

    江雀发现,长期以来对于问题商品的召回举措主要更集中于线下所销售的产品。日前,为了加强对线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方面的监管力度,切实的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官网公布了《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公告中对与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分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告》中明确指出,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有效的建立并且完善通过网上所销售的消费品的缺陷信息,并且进行有效的收集及核实,还需要及时的进行分析处理。当发现网上所销售的消费品存在任何缺陷的时候,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对该产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等业务,并及时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对该产品的一系列经营活动,还应该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实施召回操作,不得向消费者和经营者隐瞒产品的缺陷。而其他经营者在接到生产者的通知之后,应当立即对存在缺陷的产品停止经营,并积极配合和协助生产者对该产品实施召回行为。对未能够有效消除其缺陷的产品,不得继续进行销售行为。

    同时江雀发现,《公告》还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多维度的措施对相关动态进行检测,尤其是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专业部门对公开公布的有缺陷的消费品信息更应该多加关注,并建立起阻止缺陷消费品的继续销售。与此同时,相关政策还应发布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便捷的争议解决与补救机制,以便能够及时的处理消费者面对质量安全问题的纠纷。并且鼓励平台经营者开展对于消费品召回的共治自我承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密切合作,不断提升政企共治的水平,进一步推动线上零售产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江雀认为,互联网经济下的经销、分销关系更为错综复杂,波及全国乃至跨境,监管难度更大,但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为“其他经营者”的身份性质,发现平台内销售缺陷产品应协助召回,并应采取多种动态监测、产品追溯机制等,如建立缺陷产品数据库、关键词屏蔽、动态监管预警、下架、删除链接以及通知召回等举措,有效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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