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总理李鹏“要以浦东开发开放带动长江流域经济共同发展”的要求,1991年下半年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决定组建长江经济联合发展公司。其后,由长江流域4个中心城市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市政府和中国交通银行共同发起,并联合沿江30个城市政府及386家大中型企业,募集法人股6.5亿元,1992年9月28日公司成立。董事长由交通银行行长戴相龙兼任,1993年上半年,改由原上海市副市长顾传训担任。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集团试点单位。拥有成员企业58家,分布在沿江30个城市,资产总额2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7%。1995年,公司主营收入8亿元,实现利润7477万元。
几年来,长发集团公司立足于发展商贸,重点开拓长江三角洲市场。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已开业的大型商场有宁波长发商城、苏州长发商厦、芜湖新百长发大厦、无锡长发商厦等。1997年1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视察无锡长发商厦时题词“中档价位,一流服务”,并勉励集团公司继续为建立长江商贸走廊作出贡献。
公司努力加强与沿江各中心城市政府的联系和协作,构建长江商贸走廊的基本框架。除了已形成的合作项目外,公司还着手规划和建立融工贸与内外贸、批发与零售、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于一体的大型商贸连锁网络。以长江三角洲为发展重点,在沿江主要中心城市建立几个批零兼营、以批为主、货物集散的商贸实体,并在沪、宁、渝、汉等城市分别建立批发中心、配送中心和储运中心。同时,大力发展连锁超市和便民店。
公司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网络的经营思路,积极组织上海企业参与长江三角洲和沿江城市的开发和建设。已开业的各大商场,经营商品绝大多数是上海产品,既有竞争力更具有开发性,经营方式一般采取代理制,既受当地顾客欢迎,也为上海企业支援内地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