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上海市律师、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上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主任,民建上海市委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静安区政协委员。
叶杭生律师于1985年从事律师工作,因在刑事辩护工作成绩出色,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1989年被上海市司法局评为首届上海市十佳优秀辩护律师。2007年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获得提名奖,评委对其所报送案例的评价是:法律依据分析精辟,办案思路清晰,辩护意见逻辑性强,代理效果显著。2011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叶杭生律师擅长各类经济犯罪和疑难案件,在担任市律协刑委会负责人期间,多次主持对本市律师提交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并应邀到华东政法大学、甘肃省律师协会、河南省律师协会等地讲授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和技巧。
叶杭生从业以来,在“法学”、“中国法制报”、“上海法制报”、“上海律师”等专业报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次获得优秀论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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