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是什么?
1.申请单位(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在济南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众创空间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
2.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20个。同时具有能够为创业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总数不低于15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2家。创业团队入驻时限不超过24个月。
4.具备专业化发展的特质或潜力,众创空间内的入驻企业和团队产业集聚度一般应达到50%以上。
5.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意识强、较为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与导师队伍,且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兼职导师均不低于3名。
6.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5场次。
7.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工作机制,包括企业(团队)遴选淘汰机制,企业毕业、财务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