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泰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在山东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为已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 3.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 4.项目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完成的设备、配套软硬件系统购置(以发Piao时间为准)。 5.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7.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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