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果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智库类)等,及省委宣传部试点建设的智库单位以及我市认定的智库建设单位。成果完成单位数量不超过3个。
(二)申报人为山东软科学研究会会员(会员注册方法:打开“山东软科学研究会”官方网站,点击“会员服务”—“会员申请”,按要求在线上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申报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成果,且成果完成人总数不超过5人。
(三)申报的研究成果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成果(注:研究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重大决策应用的,可不受时间限制)。研究成果形式不限,可以是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论文和著作,也可是软科学研究报告等(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成果不予受理)。2021年已经申报或者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