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一企一技术,济南一企一技术申报条件,一企一技术流程
认定条件:1、同行业中创新能力较高;2、近两年授权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3、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4、上一年度研发支出≥200万,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5、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研发设备设备原值≥300万元;6、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7、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8、申请受理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税收违法行为、无失信行为;3年一次运行评价,通过市里将工作总结评价表报于省里市工信推荐(省属中央驻鲁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评价表及证明材料。评分标准:
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二)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六)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七)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二)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申报年度的前两个年度)取得授权专利1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2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 15 项以上。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五)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300 万元。
(六)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 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